職能治療與時俱進 學會籲支持修法
治療師觀察長者手舉高度,發現只是受限肌力不足、手舉不高,因此調整砧板高度,讓長者可以做切菜動作,重拾熱愛的廚房活動。
筱晴打電話給退休到美國定居的叔叔和嬸嬸,詢問他們的近況,嬸嬸表示,叔叔因為年紀大了,手沒有力氣轉不動水龍頭,後來直接找了職能治療師,請他們提供職能治療服務,幫忙改設計水龍頭的形式,讓叔叔可以不花力氣就打開水龍頭,因為不用再求人,叔叔嘴角上揚的弧度變大了。
反觀國內,王奶奶右手因為受傷而無法舉起,以前是家裡的主廚,受傷後只能只能在旁邊看,心情愈來愈低落,常常一個人在客廳發呆,家人看在眼裡也不知如何幫忙,後來間接得知職能治療師曾經幫一些行動不便長者改善活動表現,透過長照服務轉介給曾翊庭治療師,曾治療師觀察王奶奶手舉高度,發現王奶奶有動作,只是受限肌力不足舉不高,因此調整砧板高度,讓王奶奶可以做切菜動作,一起參與熱愛的廚房活動。
王奶奶開心之餘,詢問曾治療師,以後可否直接找他來教?曾治療師笑著說,「要私人教才可以,不能以職能治療師名義服務」;王奶奶不解,自己只是想要跟家人一起做菜,為何不透過就醫診斷,就無法尋求類似服務。
社團法人台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表示,上述狀況,國內國外差異極大,主要是受限於國內法令。我國職能治療師法,是20年前立法通過,當初立法是為讓民眾接受正規的職能治療服務,當時的時空背景,職能治療服務對象多為傷病個案,因此並須先由醫師診斷疾病,再由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,以達最大成效。
然而,隨著時代進步,人們對於健康觀念與時俱進,職能治療不再僅聚焦於傷病治療,而是如何幫助健康或亞健康個案,運用職務再設計或輔助器具,尋求「最大化」的功能表現,改善民眾生活品質。
吳菁宜指出,當法令未能「與時俱進」,限制職能治療可提供的便利性,當民眾需要職能治療協助時,即使個案無須診斷或醫囑,只是想讓生活品質更好而尋求一些生活指導,而依現行法令,若無醫師開立診斷、醫囑或照會,職能治療就無法運用專業,幫助有需求的民眾,改善其生活品質。
因此,職能治療師一再推動職能治療師法修法事宜,希望讓無須診斷、醫囑或照會民眾,可以自行尋求職能治療服務;而需要診斷、醫囑或照會的病人,仍依現行由醫師診視後再轉給職能治療服務。吳菁宜說,目前已有部分立委提出不同版本,等待衛環委員會實質審查;呼籲社會大眾支持「職能治療師法」修法,以提升民眾生活品質。
隨著時代進步,人們對於健康觀念與時俱進,職能治療不再僅聚焦於傷病治療,而是如何幫助健康或亞健康個案,尋求其生活功能表現的「最大化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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