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訊學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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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為提供更多元方式服務會員,推動「通訊課程」,以提升會員之研究知能,並擬定試題,申請衛生福利部OT研究通訊電子報通訊課程積分認證供會員申請,使職能治療人員取得繼續教育積分。

對象:本會會員

辦法:

1. 需閱讀完本會雜誌後,回答雜誌中的測驗題。

2. 會員必須於下一期期刊發行前(每年6月或12月底)完成作答,否則不予計分。

3. 測驗分數達80分以上者,即可獲得2學分,可自行至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查詢(https://cec.mohw.gov.tw)。

4. 試題答案將於下一期期刊雜誌刊登。

5. 相關辦法: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第六點。參加通訊課程者,每次積分2點。但超過60點者,以60點計。

6. 以上說明若有任何疑問,請洽本會秘書處。